关于做好 2021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化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8-31浏览次数:4353

关于做好 2021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根据国家 2021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 2021 9 1 日至 10 20 日。调查内容围绕 2021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调查方式

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 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 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 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 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 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8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