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的文件精神,我校作为教育移动应用的机构使用者,应当进行使用者备案,具体工作如下:
一、备案范围
各二级部门自主开发、自主选用和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仅限APP,不含微信、小程序)均应进行使用者备案。
二、备案方式
各二级部门采用网上填报及审批方式,各单位网络信息员访问“信息门户”,在“我的应用”中找到“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完成填写,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审批工作。
三、时间节点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请全校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备案工作,若未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被教育厅查出存在安全问题,将追究相应行政或法律责任。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信息化办公室,联系人:季华,电话:58318321.
附件:苏教科〔2019〕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信息化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