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电话业务办理流程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曹萍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2926

 

各二级学院、部,各书院,各部门:

  根据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浦口区电信公司要求,我校所有办公电话的安装业务流程调整如下:

1.部门经办人填写电话安装申请表,送至信息化办公室,由信息化办公室分配新装电话号码并联系电信进行号码登记。

2.各部门经办人带本人身份证和部门介绍信到浦口电信分公司进行实名制登记办理,浦口电信分公司地址:兴隆路2号

3.移机业务由部门经办人填写电话移机申请表送至信息化办公室办理,不需要实名制登记。

信息办联系人:顾瑞,地址:竞慧西楼310,联系电话:58318302 ,Email:106336@nau.edu.cn


信息化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电话安装、移机申请表+.doc

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pdf

介绍信.docx